被判死刑後,王某被帶出法庭 攝/法制晚報記者 曹博遠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曉飛)因前女友李某與宋某同居,心存妒忌的王某伺機報複,先將前女友捆在他家中,再將等候李某的宋某捅死。今天上午,犯故意殺人罪的王某被三中院一審判處死刑。據瞭解,此案是三中院成立以來判處的第一例死刑案。
  2013年7月26日中午,王某知道宋某要來接自己的前女友,便準備實施報複。當天中午1時,王某找到李某並將她騙到自己的租住地,持刀威脅李某,用膠帶將李某捆綁,並將李某反鎖在屋內。之後,王某持刀走向村口,尋找等候李某的宋某。
  當王某見到宋某後,將宋某扎倒在地。王某回家途中,遇到已掙脫捆綁的李某,就借用李某的手機報警。王某返回案發地點見宋某在附近的菜攤前坐著,又持刀扎向宋某致其死亡。此時,李某和其哥哥趕到現場報警。民警趕到後,將跳入附近水塘欲自殺的王某抓獲。
  上午10時,王某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看到附帶民事訴訟席位上的被害人家屬,王某面無表情。隨後,法官進行宣判。
  三中院審理認為,王某不能正確對待戀愛問題,兩次不計後果持刀扎刺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法院據此判處王某死刑,賠償受害人家屬喪葬費等共計3萬餘元。
  (原標題:不滿前女友與人同居 殺死“情敵” 男子兩度持刀行凶後欲自殺 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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