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以來,湖北省委、省紀委把學習貫徹王岐山同志在湖北調研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作為推動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的寶貴機遇,全面加大了“三轉”力度,取得了好的成效。
  註重以“轉思想”為邏輯起點。省紀委在機關組織開展了“三轉”大討論活動,並召開省紀委常委務虛會,利用2天時間專門研究和討論“三轉”問題,著力從思想層面解決認識模糊的問題。省委書記李鴻忠指出:“省紀委務虛會開得很好,思得清、想得透,深析理、弄明白,才會有更強的工作自覺性,才能有更大的工作力度”。
  註重以“轉職能”為工作重點。把“轉職能”作為核心內容,加大議事協調機構清理力度,省紀委監察廳議事協調機構由197個精簡到16個,精簡率達到92%。組織機關各廳室對照“三定”方案逐條梳理,明確哪些職能和任務應該調整、精簡或轉移。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已經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監督檢查、行政審批“三集中”改革、行政權力清理、醫葯招投標、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政務服務等10多個工作項目移交給有關主責部門。
  註重以“轉方式”為實現路徑。把“轉方式”作為關鍵環節來抓,努力推進“三轉”目標的實現。一是探索創新辦案方式。堅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結,規範處置問題線索。在鄉鎮建立“辦案協作區”或“辦案工作室”,在縣一級深入推進紀檢監察派駐(出)機構改革,充分發揮基層紀檢監察機構在查辦案件工作中“一線部隊”的作用。1至4月,全省立案同比上升52.8%,查處縣處級幹部和鄉科級幹部案件同比分別上升72.6%和84.2%。二是探索創新監督方式。把工作重點轉移到加強對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特別是監管職責的“再監督”上來,督促和推動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協調和督促相關主責部門針對省直機關作風問題、違反財經紀律問題、違規購買公務用車問題、機關幹部多占住房問題等開展“四項專項整治”,共清理並糾正違規公務用車159輛,清理騰退多占住房864套,查處違紀資金1.3億元;針對農村、教育、醫療、電信、銀行等7個領域和行業的亂收費問題,協調和督促相關主責部門開展專項整治,查處違規資金4.3億餘元,處理1800餘人。三是探索創新問責方式。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倒查追責,綜合採取廉政約談、誡勉談話、公開通報、典型曝光、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方式,切實維護黨紀政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過明察暗訪累計發現問題3179個,處理4228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30人。今年根據各地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量化考核情況,以省委辦公廳文件公開通報被評為優秀和不合格等次的地方和單位,同時對排名靠後的發函提醒一批,對民主測評不滿意票相對較多的領導幹部約談一批,對檢查不合格的誡勉談話一批,在全省引起強烈反響。
  註重以轉作風、加強自身建設為保證。牢固樹立“正人先正己”、“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理念,切實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能力、紀律和作風建設。省紀委出台《大力實施幹部素質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見》,分實踐鍛煉、業務培訓、交流輪崗等六個配套性“子工程”系統推進。制定下發了《關於從嚴管理幹部的實施意見》,召開全省紀檢監察系統視頻會議,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紀委《關於公開曝光紀檢監察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的通知》精神。省紀委監察廳面向社會公開作出“八不承諾”(不以案謀私、違規辦案;不違規干預地方和其他單位執紀執法活動;不違規插手工程建設、資源配置、經濟糾紛等市場經濟活動;不接受超標準接待;不公車私用、公款吃請、公費旅游;不大操大辦、藉機斂財;不收送紅包禮金、商業預付卡;不出入私人會所和高消費娛樂場所),接受各界監督,在全省引起良好反響。
  註重與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相結合。加快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和機構改革,進一步突出主業、加強主力,把機構、人員用在刀刃上。在第一輪內設機構調整工作中,省紀委機關調整合併了4個內設室,案件檢查室由原來的5個增加到7個,機關負責案件查處工作的行政編製占機關總數的62%。今年3月中央紀委公佈機構改革情況後,按照機構數、行政編製數、領導職數保持不變,機構設置“上下對口”、職能定位“上下統一”的原則,制定了《關於湖北省紀委監察廳機關深化機構改革的方案》。
  註重爭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及時向省委彙報中央紀委關於實行“三轉”、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和工作要求,提出貫徹落實的建議,爭取重視和支持,形成黨委、政府和紀委“三位一體”、合力推進“三轉”的工作格局。今年以來,省委常委會10多次研究決定與“三轉”、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相關的重大問題。省委明確要求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積極配合省紀委做好內設機構調整和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工作,省政府明確要求有關部門做好省紀委移交工作項目的承接工作,保證了省紀委“三轉”工作順利推進。為促進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中心任務、增強紀委監督權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省委制定了《關於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排序及分工意見》,明確規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在黨委(黨組)中的排位,不論資歷先後,都排在副書記之後、其它常委(黨組成員)之前;同時規定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專司其職,不參與所在地方、單位其它業務分工,不臨時主持單位工作。
  註重以上率下、整體推進。加強對市、縣紀檢監察機關和省直派駐機構推進“三轉”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督促,促進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思想上主動跟進、行動上積極響應、方式上大膽創新。對工作進度遲緩的地方或單位採取專項督辦、工作約談等方式,督促加快“轉”的進度和步伐。目前,全省17個市(州)紀委完成了議事協調機構清理和第一輪內設機構調整工作,縣(市、區)紀委議事協調機構清理工作正在抓緊推進。(湖北省紀委)
(原標題:湖北省明確紀委書記在黨委中排名副書記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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