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佟宇)用房產證做抵押借款,該還款時人卻不見了,債主到抵押的住所催款卻發現房子里住的是根本不認識的人。
  2014年2月,本溪市民張明(化名)找到朋友黃潔家中,希望可以接一些錢來輓救自己的生意。
  為了讓黃潔放心,張明拿出了自己的房產證作抵押,並表示兩個月後一定會賺到錢將錢還上。細心的黃潔還到張明房產證抵押的住所內看了一圈,確定沒有什麼問題後,兩人簽訂協議黃潔一次性借給張明30萬元。
  等到了還錢日期,黃潔多次找張明要錢,而張明一再以各種理由推脫,再之後就再也聯繫不上張明本人了。萬般無奈之下,黃潔找到了之前抵押在自己手中的張明住宅,可開門時卻發現一對陌生的夫妻在裡面生活。
  對方表示該房產一直是二人所有,之前確實借給過張明,但並不知道黃潔所說的情況,同時對方還出示了相關證明給黃潔。得知自己被騙後黃潔立即報警,刑警將涉嫌詐騙的張明立為網上逃犯。
  5月29日,刑警大隊辦案人員通過長時間的數據統計,在沈陽警方的配合下,將嫌疑人張明在沈陽市大東區抓獲。
  有線索上新浪微博@華商晨報本溪 本溪新聞熱線:13130139660  (原標題:借房子制假證借款30萬無力償還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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